早婚是指未到法定结婚年龄,以夫妻名义同居,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。这是违反《婚姻法》的。尽管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,但在少数农村地区仍存在早婚早育现象。结合妇联的工作经验,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:
一、早婚早育的具体原因是什么?
1、社会原因:主要是受封建社会“早生贵子、早福”等封建思想的影响,以及习惯势力的传承、早婚早婚。偏远落后农村生育现象时有发生;国家的“性解放”和腐朽的“性自由”意识形态的侵蚀,给年轻人蒙上了一层迷雾。
2、生理原因:随着青少年年龄的增长早婚年龄早婚年龄,男性和女性都会经历一系列的生理和心理变化。
十岁时一、进入青春期,发生了一系列生理变化;第二性征开始出现,身体迅速成长,生殖器官逐渐成熟,男女差异明显,男女心理变化也很明显。发生了一些变化,我开始对异性产生兴趣。我想接触异性,但我很害羞。我有好奇心了解性知识,有性欲和性冲动。变化,可能会使他们因好奇而陷入早恋,从而导致早婚早育。
二、早婚早育的具体危害是什么?
1、加快人口增长速度,缩短人口再生产周期,加大人口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压力。它违反了婚姻法和我国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,不利于个人、家庭、社会和国家的健康发展。
2、对年轻父母,尤其是母亲的多重不利影响。一般认为,人体要到20-25岁才能完全成熟。女人在发育还没有完全成熟的时候,一旦怀孕,必然会影响到孕妇本身和胎儿的发育。
3、早婚早育的危害还包括对家庭和孩子的影响。早婚男女都缺乏足够的生活经验和能力,难以承担起教育下一代的责任。以后的生活很难和谐,甚至可能导致婚姻的失败。